为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,激发学生学习和参加活动的积极性,促进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全面提高,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依据《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结合本学院实际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。
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
品德行为表现权重5%
宿舍文化建设权重10%
文体表现权重10%
个人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表现权重5%
学业成绩表现权重70%(其中考试课成绩占42%,考察课占28%)
一 思想品德(5分)
品德上限100分,下限0分。
基础分60分,本项合计总分×5%得本项分。
①个人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、团干、团员和各类积极分子,按如下分值加分:省级10分,市级8分,院级5分;集体被评为省、市、院先进集体,每人分别加5、3、2分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,同一学年不累计。
②凡受一级学院、二级学院通报表扬、批评的每次加、减5分、3分,以盖章签文为准。请(事)假每天扣1分,病假不扣分。
③凡政治学习、集会、升旗、旷者每次扣4分,旷课每节课扣1分。
④无偿献血每次加2分,以献血证为准。
二 宿舍10分)
本项没有基础分,本项合计总分×5%得本项分。具体加、减分标准如下:
①宿舍日常检查得A者加2分,得B者不加、得C者扣2分。
②学院搞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10分。
③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,酗酒、做饭、夜不归宿等现象受院系通报批评者,每人扣10分。
④宿舍内打麻将或从事赌博行为的受院系通报批评者,每人扣20分。
三 文体(10分)
文体上限100分,下限0分。
基础分40分,本项合计总分×10%得本项分。具体加分标准如下:
①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各项体育竞赛或参加校文艺汇演的学生,每次每项加2分;获得前三名的每项分别加10、9、8分,获得四~六名的分别加6、5、4分。
②参加省、市级运动会、文艺汇演的学生,每学期一次性每人加10、8分,获得名次的按校级标准的3倍、2倍计算加分值。
④在阳光长跑中评出先进个人,每人加5分。
⑤参加学院或班级体育竞赛,文艺演出的学生,每人每次加1分,获前六名的,可相应的加7、6、5、4、3、2分(班内取前三名,即分别加4、3、2分)。
⑥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工作者(含比赛裁判),每次加1分(裁判1.5分),一学期累计超过10分仍按10分计算
⑦学院临时服务性工作,服务一次加1分,班级性服务由辅导员签字,系以上由书记签字为准。
四 个人能力及社会实践(5分)
个人能力及社会实践上限100分,下限0分。
基础分40分,本项合计总分×10%得本项分。具体加分标准如下:
①在学院组织的各类技能和知识竞赛活动中,参加者每次加1分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一级院级分别另加10、8、6分,二级学院分别加5、4、3分,省、国家级的的分别按院级的2倍、3倍计;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,每人加15分。获奖者按校级的4倍标准计算。
②在校报投稿每篇1分,发表者每篇加4分。
③参加科技展览评比、竞赛活动者,每人每次加2分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国家级的分别加30、20、15分,省级分别加20、15、10分 ,一级院级分别加10、7、5分,二级学院分别加6、5、4分。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者,每项加30分(多人合作者按参加人数平均积分)。
④参加校级及以上举行的征文等基本技能比赛者,每次加1分,获奖最高分别7、5、4、3分,其余按等次递减0.5分加分。
⑤获国家级社会专业职能部门颁发的劳动技能证书者,每项加10分。学生参加普通话测试,获二甲及以上者加3分。
⑥担任班级班级课代表,宿舍长加4分,但必须在学期前上报,中途不得随意更改。
⑦参加建筑工程学院第二课堂的按学期积分,每学期加5分。
⑧院团委会正副主席、正副部长加14分;院团委团总支干事成员加8分。
⑨在学院担任其他职务,按最高计算,不累计。
五 学业成绩(70)
学习成绩(70分)
学习成绩=本学期考试课程平均成绩×42%+本学期考察课课程平均成绩×28%
不及格者按实际成绩计,作弊0分,缓考按60分计;公选课不计入学习积分。